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水利厅《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皖水基函〔2017〕1358号),各评价单位对参评项目进行了评价赋分,经复核形成2017年上半年全省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评价结果,现进行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自2018年1月9日~2018年1月13日。
施工企业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,可派员携带有效身份证、单位介绍信及申请复核的文件在公示期内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。项目主管部门若重新核定评价档次,须出具正式文件并说明原因,于2018年1月16日前报至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建设管理处。
联系人及电话:聂贤方,0551-62128234
材料报送地址:合肥市黄山东路55号金水大厦414室
附件: